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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梅岭铜金矿井巷工程及采矿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哈密市梅岭铜金矿井巷工程及采矿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市梅岭铜金矿井巷工程及采矿工程。

  2、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梅岭铜金矿。

  3、招标内容: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目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本次招标内容为2025年至2027年采掘工程(根据时间进度可整体向前推进)梅岭铜金矿井巷工程及采矿工程 ,包括中段开拓、运输平巷、沿脉探巷、采准工程、钻探硐室、天井施工、采矿出矿、出碴、运输、支护等;矿岩运输(矿石运输至红石矿业原矿平台、岩石运输至指定排岩场)。2025年计划掘进工程量1115米 ,采出矿石量30万吨 ,此次招标以2025年计划的工程量开展招标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5、合同期限:三年 ,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鼓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投标人需在标书中对此项进行相关说明 ,本项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7、质量标准:合格 ,按技术文件要求执行。井巷施工质量及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哈密市公安部门完成爆破资格备案 ,并能够正常办理火工品购买事宜。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金属矿山地下采掘工程业绩。若业绩合同未载明合同总金额 ,可提供累计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对应合同业绩的结算发票和业主项目结算单据。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矿山相关(采矿、机电、通风、地质、测量)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政策要求 ,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中标后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

  4、投标人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投标本工程时 ,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项目中标后其他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涉爆、特种工人员等)一个月内要求配备全部到位进入施工现场。

  6、投标单位中标并签订合同后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出勤率不少于95% ,如擅自更换或出勤率少于95% ,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 ,自愿另行向招标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有关部门及哈密市市级有关部门、盐城J9集团公司官网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新疆)”、信用中国(新疆哈密)网站公布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修复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 ,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新疆)”、“信用中国(新疆哈密)”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 ,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 ,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 ,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 ,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0、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 ,则①立即解除合同、清退出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盐城J9集团公司官网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主管部门 ,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6:00) 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 ,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 ,一经核实挂靠 ,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威

  联系电话:13999037672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381212、1780259168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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